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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让医保基金见“阳光”

发布时间:2010-12-16 03:31:36来源:互联网 作者:运营编辑 我要投稿
河北省保定市人社局采取多种措施,坚持医保基金阳光操作,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参保人员身上。日前,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就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医药费总额预付指标测算问题,

   河北省保定市人社局采取多种措施,坚持医保基金阳光操作,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参保人员身上。日前,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听证会,就城镇职工医保住院医药费总额预付指标测算问题,邀请44家定点医院院长或主管领导、医保科长参加听证。保定市医保中心通报了基本情况,对医保基金的收支、参保职工住院率、住院日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结算办法等进行了分析说明,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对此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这是保定市加强基金监督的又一新举措。

  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基金管理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解决参保人员“住院率高、人均住院费高、人均住院天数高”等问题,保定市从2009年起,对城镇职工住院统筹基金实行“总额预付”,医保中心根据当年统筹基金收入情况,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总额控制、按月结算、年终决算、超支分担”的结算办法。即医保中心以上年度统筹基金收入总量为基数,预留10%作为风险调剂金、10%作为转外异地报销以及门诊慢性病报销所需资金,剩余部分为预付基金总量,综合各定点医疗机构前3年参保人员住院总费用、统筹总费用、住院总人数、医保医师护士注册人数等因素,确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预付费用指标。

  保定市人社局在阳光操作的同时,还采取多种措施,有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保定市医保中心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共同把好第一关,防止医务人员降低住院标准,把不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收治住院。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到病房实地查看,对新办理住院手续的参保患者逐个核查甄别,防止冒名顶替、假住院、挂床住院以及医院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同时,医保中心组织医疗专家组,对参保人员病历进行抽查审核,扣除违规医疗费;不定期向定点医疗机构派驻专家组成员,指导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安装人工器官及体内置放材料、门诊慢性疾病医药费实行按标准结算,对57个单病种医疗费用实行最高限价。另外,保定市医保中心还对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转院率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防止了定点医疗机构推诿参保患者现象的发生。

  截至11月底,保定市医保中心检查住院参保人员72987人,抽查审核病例2502份。对现场核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以降低住院标准、空挂床住院病人、伪造病历等手段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行为,按照该市 《关于挂床住院的认定条件和处理办法》、《两定点单位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查出 “两定点”违规行为96人次,追回违规费用73.93万元,暂停两家医疗机构医保业务资格,并扣减本年度以及下年度医院预付指标。目前,保定市医保中心正在汇总和研究44家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总额预付指标作进一步的修改测算,履行程序后再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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